浙大女毕业生被害案开庭:受害者家属放弃民事赔偿

日期:07-09
开庭

原标题:“浙大女毕业生被害案”开庭:受害者家属放弃民事赔偿

新京报讯(记者王洪春)今日(7月9日),“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有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此案于今日(7月9日)上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受害者谭英(化名)父亲表示,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判他死刑。”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11月13日中午,从英国留学归来的浙大毕业生谭英在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11月16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通报称,于11月15日22时30分许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疑似谭英,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谭英系他杀。

2018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谭英家属代理律师、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斌处了解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其介绍,检辩双方对熊某杀害谭英的事实部分基本没有异议,对量刑部分展开了辩论。“被告人熊某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我们坚持死刑是有法可依的。”至于辩方观点,其称由于是不公开审理,不便透露其他情况。此案将择期宣判。

新京报记者王洪春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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