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服裁决?乐视网申请撤销前海思拓仲裁被法院驳回
新京报讯(记者陆一夫)7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乐视网申请撤销深圳前海思拓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前海思拓”)关于乐视体育股权回购的仲裁裁决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5月15日晚间,乐视网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支持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请求。乐视网作为被申请人之一,面临被要求与其他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承担前海思拓股权回购款等裁定结果。
乐视网的公告显示,乐视体育股东之一前海思拓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前海思拓支付股权回购款等仲裁请求。最终北京仲裁委员会支持前海思拓的仲裁申请,乐视网与另外两位被申请人需承担乐视体育的股权回购款、仲裁费、律师费等费用。
裁判文书显示,乐视网在此次申请中提出,公司与各方股东之间未签署有效的仲裁协议,北京仲裁委员会对于前海思拓的仲裁申请无管辖权。乐视网提出,公司对股东协议的签署不知情,该协议从形式和内容上均违背常理,故该协议系属于前海思拓伪造,并指控前海思拓在仲裁程序中隐瞒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股东会决议、签约过程等一系列重要证据。
此外,乐视网还提出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要求法院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不过乐视网上述主张均没有得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法院认为,乐视网称前海思拓的伪造证据一事,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而且前海思拓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所依据的是《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协议》,该协议规定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给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北仲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因此乐视网的主张并不成立。
由于回购乐视体育股权的金额巨大,乐视网一直指责贾跃亭才是事件的第一负责人,并喊话贾跃亭来解决问题。根据乐视网的公告披露称,乐视体育14方股东已对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请,除此前海思拓已出具仲裁结果外,其他13方股东仲裁仍在审理过程中。
乐视网表示,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债权能否得到保障和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公司未来生存和发展,影响公司后续能否偿还相关债务。如乐视网最终胜诉,上市公司权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得到保护,公司免于承担任何赔偿、回购责任,公司或有债务将得到缓解,有利于后续生产、经营恢复;如违规担保案件均被判决败诉,很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无法解决的巨大债务。经乐视网内部测算,乐视体育两轮融资本金84亿余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单利计算,公司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110亿余元。
当时,乐视网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于凭空而来的100多亿债务,如果最终坐实,上市公司将毫无回生之力,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等都不再存在实施的基础,只有破产清算一条路,公司之前所有努力全部灰飞烟灭。我们一直努力,我们没能成功。我们不服。”
对于乐视网的说法,贾跃亭和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并不认同,后者在5月17日作出回应,称在应对乐视体育一事上,贾跃亭自始至终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处理该问题,并责成非上市体系的法务及律师用实际行动协同上市公司应对仲裁以及潜在诉讼,相信司法的公正,同时维护好上市公司广大股东及乐体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方面表示,乐视体育股东协议中设置的原股东(暨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购条款法律效力严重存疑。“当时该回购协议没有经过乐视网公司流程审批、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长签字确认、乐视网公告等任何法定程序。更不可思议的是,当时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并不知晓此事细节,更没有在相关协议上亲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