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日期:07-09
快递企业

原标题:国家邮政局: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国家邮政局: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

新京报讯(记者陈维城见习记者程子姣)7月9日,中国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完善快递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要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从降低企业成本、推动转型升级、营造公平环境、提升保障水平等四大方面,提出12条新措施。

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指导意见》指出,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坚持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深化快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同时,推进减税降费,引导民营快递企业充分享受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减免和优惠措施,切实减轻快递企业负担。引导中小民营快递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指出,要提升企业发展质效,推动民营快递企业总部做强做优。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快递入区”工程和“上车、上机、上船”工程。引导民营快递企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快递企业。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鼓励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专精特新”快递企业。同时,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完善监管措施,营造公平环境。《指导意见》指出,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对待行政执法对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完善邮政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确保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提高政府部门履职水平,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同时,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快递行业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对守信快递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提升保障水平。《指导意见》指出,要促进政企亲清交往,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创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民营快递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升行业精神文明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快递行业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细化、量化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推动民营快递企业健康发展。

新京报记者陈维城见习记者程子姣编辑徐超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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