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绩溪:“交叉联审”开创“乡案县审”新局面
“你镇纪委审查认定的这起赌博违纪案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你们认定的是党内警告处分,我认为量纪偏轻。”“村支部书记倪某某的违反工作纪律案件,建议进一步补充案卷中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
近日,在绩溪县纪委监委召开的乡镇案件“交叉联审”会上,各联审小组组长紧扣细节,对案件调查、取证等环节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这是该县探索建立乡案“交叉联审”工作模式的首次尝试,旨在进一步提高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和水平。
为使“交叉联审”工作模式更加规范科学有效,该县根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划分和案件的办理情况,每月从3个协作区各挑出1个乡镇,分别成立3个“交叉联审”小组,每个小组对另外2个小组的案件,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提出初审意见。
对各交叉联审小组提出的初审意见,明确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汇总把关。对与审理室意见相同的,直接出具审核意见;对与审理室意见不同、存在争议的,经审理室室务会议研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出具审核意见,严把案件质量出口关。
“这种有‘交叉’又有‘联审’的模式,既能有效解决乡镇案件查审不分、量纪不准等问题,又为大家搭建起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在互相‘挑刺’的过程中大大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许韧介绍说。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对所用到的业务知识又重新学习了一遍,对党纪的理解和精准运用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还能掌握其他乡镇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对案件的定性和量纪的把握。”华阳镇纪委书记在参加交叉联审会后,感到受益匪浅。
“建立‘交叉联审’工作模式,对于探索解决乡镇纪委人手少、业务疏、未审定案、查审难分等问题,着力提升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持续推动乡镇案件办理质量提升都大有裨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创新,奋力开创‘乡案县审’工作新局面,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