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诈骗套路百出 老年游成重灾区

日期:07-09
重灾区诈骗

原标题:低价诈骗套路百出老年游成重灾区

老年游需求快速爆发,一些假借旅游外壳行诈骗之实的案件也逐渐浮出水面。7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老龄协会获悉,在对本市涉老案件调研后,市老龄协会联合北京扶老助残基金会等多部门总结了十类与当前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骗术。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其中有多个种类的诈骗都涉及老年消费需求集中的旅游产业,比如保健养生类诈骗中就存在通过免费旅游向老年人销售夸大效果保健品的现象;还有不法分子以低价旅游诱惑骗取钱财的情况,甚至出现了导游与景点商店等相互勾结,强制老年人消费的案例;同时,通过低价旅游套取高保证金的合同类诈骗也现身市场。在业内看来,虽然老年人旅游需求日益高涨,但由于这类旅游产品存在留证难、异地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会被不法分子钻空子,相关部门还需强化管理机制,完善事前事中管理和事后追查。

行骗套路不断翻新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多个种类的涉老骗局都会利用旅游作为幌子。”本次参与调研的北京市扶老助残基金会法律部主任林鸿雨介绍。

具体来说,在保健养生类诈骗案件中,有不法分子曾向老人发放传单,称老人每人只需缴纳2800元就可以体验三天两晚的免费旅游和“VIP体检”,同时还能参与由“知名专家”主讲的保健品公益讲座。据悉,在此过程中有所谓的保健医生对老人的“体检结果”进行夸大的病情分析,诱骗老人购买了数万元的保健品。“在这类案件中,旅游成为了不法分子行骗的入口,行骗方大多是所谓的保健品企业、投资理财公司等,它们会让老人以会员等形式加入一个组织,以较低的价格开展旅游活动,并在旅游过程中‘套路’老人。”林鸿雨分析称。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旅行社直接将旅游作为行骗的手段。比如2017年,老人谭女士就以600元的“超低价格”参与了港澳双卧6日游并按照要求与组织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当谭女士跟随旅行社前往当地旅游时,被导游安排在香港某珠宝店强制购物,原定的1.5小时购物行程被延长至4.5小时。“老人在受到旅游企业抛出的‘不合理低价游’甚至是免费旅游的诱惑后,往往会在途中被旅游企业限制旅游行程,在一个封闭的商店等空间内,不法分子会设下骗局或者组织一些游戏,直接欺骗老人高价购买所谓的玉石等商品。”林鸿雨介绍。

此外,老年人因旅游需求被“套路”的案件种类中还包括了合同诈骗等。“目前针对老年人的消费诈骗,已逐步衍生出了更多的‘花样’,比如不法企业会在旅游中嫁接保健品诈骗,甚至衍生出投资理财诈骗等多种形式。”林鸿雨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维权关难过

不可否认,涉旅游产品维权难已成行业痛点,让老人在维护自身利益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阻碍。有专家直言,这一问题甚至让不少老人最终只能放弃维权。据林鸿雨介绍,调研发现,目前涉嫌老年消费诈骗的旅游企业,大多是成立时间不长的小型旅行社,人均诈骗金额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对于老年人的维权难点,林鸿雨分析称,首先,不少老人在旅游过程中都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有的案件中,老人在被‘忽悠’着买了保健品后,发票、包装都没有保留,他们甚至会听信商家的宣传,直接将保健品保存在商家的仓库中。”林鸿雨介绍,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为避免留下证据,会采取上门拿现金等形式收取款项,而这些都给维权取证造成了困难。

“其次,通过旅游来对老人进行消费欺诈的案件,普遍都存在旅游目的地与老人居住地相隔较远的情况,部分案件甚至需要老人到旅游目的地维权,维权成本普遍较高。”林鸿雨特别提到,虽然旅行社作为组织者在涉嫌消费欺诈的诉讼中可以作为被告方,但由于老人购物、付款的对象基本都是目的地的纪念品商店等企业,证据缺失的现象极为普遍,补充证据的条件又较为困难,同时旅行社“甩锅”撇责也增大了维权难度,更何况玉石、金银饰品、古玩字画等商品通常溢价率高,很难界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亟待强化监管

在业内看来,对于老年旅游消费来说,虽不能“因噎废食”,但也确实应重视其中存在的管理短板与监管空白,强化对于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随着老年消费需求快速爆发,旅游行业已着实成为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红利的主要受益者之一。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旅游咨询中心主任王琦介绍,调查显示,老年人年均旅游次数在一次以上的占比高达86.25%,虽然他们愿意花在旅游的支出在2000-20000元/年不等,但三成以上集中在5000-10000元/年,可以看出北京老年旅游市场的需求较强。

除了有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旅游诈骗老年人外,此前北京二中院发布的对五年来审结“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专题调研”结果还显示,老年人参加的“夕阳团”、“银发团”等旅行团,团员大多为老年夫妻或独行老年人,而旅行社普遍仅配置1-2名领队或导游陪伴,难以为每位老年人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保障。据统计,2014-2018年,市二中院审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共27件。其中2件案件中的老年旅游者造成死亡的后果,7件案件中的旅游者造成残疾,死亡、残疾比例分别为7.4%、25.9%。可见,老年旅游供给亟须政策与监管层面的规范。

对此,一方面,法律界频繁发布提示称,老年人及其亲属在选择老年旅游产品时,不要为图便宜,参加低价劣质团,而且出游前对整个行程要有明确的认识,最好选择安排宽松、时间比较充裕的旅行团,并签订一个比较详细的出游合同,以便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以维护。而旅途中,如有购物,要保留有效购物凭证,万一出现纠纷,可以向当地消委会或旅游、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另一方面,业界对于相关部门加强对老年旅游产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追踪的呼声愈发强烈。今年3月,北京市民政局还印发了《北京市整治养老行业“保健”市场乱象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本市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欺诈老人等各类违法行为,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其中,以免费体检、组织旅游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将成为重点检查内容。

北京商报记者蒋梦惟/文宋媛媛/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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