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滁州:开启内部审理工作新模式
随着《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的相继出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审理工作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滁州市纪委监委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和规范内部审理工作流程,为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夯实基础。
坚持整合资源,选优配强审理小组力量。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人员少、业务不精等问题,市纪委监委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原有3个案件审理小组成员和对口联系单位。审理小组负责对所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立案案件进行内部审理,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破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案件查审分离的难题。
细化规范程序,完善内部审理工作机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案件内部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绘制工作流程图。从提请审理、卷宗移送、审理谈话、集体审议等环节予以细化,让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内部审理与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工作的无缝对接。
突出以案代训,坚持培训指导和实战训练。出台《案件审理跟案学习规定》,在对案情典型且不涉密的案件审理时,抽调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小组人员全程跟案学习、参与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跟案学习坚持“一案选一人,审结人即回”原则,不搞长期抽调,重在突出培训实效。跟案学习人员在主审人的带领下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案审理,丰富审理实践经验,提高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