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我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日期:07-08
大气污染防治

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7月5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专项行动将围绕十个方面的重点展开。

一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零。按照《太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太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逐项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零。针对2018年以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督办的重点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交办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严防污染反弹。

三是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清零。检查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逐一核查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部通报和挂牌督办的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2019年1-5月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和挂牌督办的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四是“禁煤区”散煤清零。对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禁煤区”范围内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入户抽查,确保通过清洁能源或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生活和采暖散煤,“禁煤区”内严禁储存、销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是“散乱污”企业清零。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全面排查整治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污染源,重点查处超标排污、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对账销号。

六是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清零。重点抽查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清单,在确保建成区淘汰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市)建成区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10月1日前,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七是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清零。市县建成区,市政和建筑施工工地做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渣土车规范运行,确保每月每平方公里城市平均降尘量低于9吨。

八是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清零。重点是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采取路检路查、遥感监测、黑烟抓拍、入户抽测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抽测,同时,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达到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的目标。

九是县级(含)以上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零。2019年9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消除所有县级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并巩固市级水源地整治成果。

十是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建成清零。全面核查2019年省政府下达的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任务书规定时限全部建成。

市政府要求,市直相关部门要对牵头承担的工作,如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渣土运输及渣土场管理规范、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规范等,出台规范标准。各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要主动带头查找问题,以上率下抓好整改,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对省“百日清零”专项行动驻并执法检查组交办的问题清单,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要找准治标的突破点、加大治本的攻坚度,积极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推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我市鼓励公众通过12319数字城管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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