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通知》,提出我省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切实降低公路物流成本,减少拥堵、便利群众。
拆除省界收费站,完成软硬件改造
根据交通运输部确定的以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为主、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通知》提出推进我省总体设计工作,制定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等。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和模拟运行,完成CPC卡采购、系统调配升级等工作。完成收费站入/出口收费、治超、ETC门架系统的硬件建设和改造。完成全省收费、管理系统和ETC发行服务系统的改造升级,完成软件建设改造、系统网络安全加固等工作。基本完成匝道收费站改造和省界收费站正线取直改造,拆除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具备系统切换条件。
增加安装网点,加快免费安装ETC
为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我省将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增加安装网点,结合商业银行网点、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入/出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安装;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年底前在籍汽车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实现与公安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
2020年1月1日起,货车按车(轴)型收费
《通知》提出落实国家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结合我省实际,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减免费政策。根据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合理制定调整通行费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政策,确保收费总体水平不发生大的波动。同时,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超限检测和不停车称重检测相关政策,完善高速公路稽查体系、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失信行为。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
为保证完成目标,我省制定了主要任务工作表,7月20日前确定关键系统技术参数、签订关键设备设施和材料供货合同;9月30日前完成涉路工程实体及相关软件系统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省中心、片区中心的软、硬件系统建设,具备联调联试条件;11月1日开始全网联调联试;12月31日前拆除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贾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