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银行虚增存贷款吃8张罚单大股东新湖系融资27亿
7月2日至7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连续公布10项处罚决定书,其中8项与温州银行及其支行相关负责人违规情况有关。温州银行因对主要股东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管理严重不审慎、虚增存贷款等六大违规行为,被罚款330万元。
另外,温州银行7家支行均存在虚增存贷款行为,7名主要责任人被处于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7家支行存虚增存贷款行为此前因类似情况吃罚单
根据温州银保监局发出的罚单信息,温州银行主要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对主要股东、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管理严重不审慎;对关联方融资业务管理不到位;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管理严重不审慎;为企业收购商业银行股权提供融资支持;虚增存贷款;以“明股实债”形式为房开企业提供用于缴纳土地款的融资支持。
温州银保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330万元。
另外,温州银行蒲鞋市支行、国鼎支行、勤奋支行、得胜支行、新城支行、学院路支行、鹿城支行共7家支行均出现虚增贷款行为,7名主要责任人被温州银保监局处罚,其中6人被警告并处以罚款8万元,还有一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2年的任职资格,即温州银行鹿城支行虚增存贷款行为的主要负责人诸晓丽。
此前,温州银行也因虚增存贷款收到过罚单。2018年2月2日,因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三项事由,温州银行被温州银保监局处以罚款100万元。
当时温州银行也有一家支行出现虚增存贷款行为,主要责任人被罚。王义因对温州银行永嘉支行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被温州银保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业绩下滑、资产收缩利润率指标连续多年未达标
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2007年12月,温州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温州银行。
近三年来温州银行的业绩不断下滑。根据其2018年年度报告,其营业收入从2016年的45.95亿元降至2017年的39.71亿元,降幅为13.59%;2018年进一步降至36.18亿元,降幅为8.89%。净利润也经历了连续下滑,从2016年的10.29亿元降至2017年的9.02亿元,降幅为12.28%;2018年进一步降至5.10亿元,降幅达43.46%。
在总资产方面,该行总资产从2016年末的2013.46亿元增至2018年末的2277.82亿元,但2019年又出现了收缩,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总资产为2159.70亿元,较2018年末减少118.12亿元。2018年该行总资产增速就开始明显放缓,2017年的同比增速为11.31%,2018年的同比增速仅为1.64%。
2018年该行不良贷款率也有所增加,截至2018年末不良贷款率为1.72%,较上年末上升0.2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51.14%,较上年末下降34.84个百分点。其拨备覆盖率已经逼近150%的监管标准。
另外,其一级资本充足率也出现了下滑,从2016年末的8.94%降至2017年末的8.81%,2018年末进一步降至8.70%,2019年一季度末微增至8.75%,但也仍接近于8.5%的监管标准。
与此同时,温州银行的资本利润率和资产利润率已经连续多年不达标,并且连年下滑。资本利润率的标准值为11%以上,温州银行仅三年都低于10%,2018年的资本利润率仅为3.80%。资产利润率的标准值为0.6%以上,温州银行三年均低于0.6%,2018年仅为0.23%。
大股东为新湖系关联融资疑为向地产项目输血
温州银行的大股东为新湖系。截至2018年末,温州银行第一大股东为上市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中宝”),持股比例为18.15%,另外上市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哈高科”)持股1.85%。新湖中宝和哈高科的控股股东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系共对温州银行持股20%。
温州银行的关联交易融资金额较高,此次温州银行被罚的案由之一即为“存在对主要股东、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管理严重不审慎”。根据2018年年报,2018年末,该行重大关联交易融资金额达54.77亿元,其中新湖中宝27.52亿元、新明集团有限公司12.36亿元、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亿元、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89亿元。
其中,新湖中宝除自身融资6.5亿元之外,还为其他新湖系公司进行融资,例如为浙江新湖集团融资3亿元,为新湖控股融资2亿元。其中,融资额最高的为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融资13.52亿元,其主业为房地产开发。按照行业分类的贷款流向也显示,房地产行业贷款在温州银行贷款总额中占比最高,2018年末达25.92%,2017年末的占比也有24.58%。新湖系从温州银行获得的融资疑为向子公司地产项目输血。
另外,温州银行还与三家股东发生一般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为14.05亿元,分别为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35亿元、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1亿元、黎明液压有限公司3.60亿元。
截至2018年末,温州银行的各项贷款余额为1058.93亿元,其中公司贷款金额为535.90亿元。而其重大关联交易与一般关联交易金额总计达68.82亿元,也就是说,温州银行对主要股东的贷款占到公司贷款总额的12.84%。
另外,温州银行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较为严重,12家主要股东中,有8家存在股权质押,其中6家质押率超过75%。截至2018年末,新湖中宝的质押率为40.65%,哈高科的质押率为79.99%。另外,温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其所持股权的40.59%,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三虎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均质押其所持股权的83.33%;新明集团有限公司质押75.13%,黎明液压有限公司、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均质押了83.33%。
新京报记者顾志娟编辑岳彩周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