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对2018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报,对2018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此次督查激励措施共有33项,惠及13个设区市、79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开发区),分别由省有关部门在今年兑现。比如,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淮安市、泰州市推动“放管服”改革,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东台市、扬州市江都区、靖江市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无锡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南京市江宁区、张家港市、南通市通州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成绩突出,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优先纳入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大数据监管等相关试点,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南京市、南通市推进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省商务厅优先推荐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更名或调整区位。宜兴市、新沂市、溧阳市、常熟市、太仓市、盱眙县、东台市、高邮市、泰兴市、靖江市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省财政厅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000万元。苏州市、淮安市、泰州市、南京市雨花台区、高淳区、无锡市锡山区、常州市武进区、新北区、苏州市虎丘区、相城区、昆山市、淮安市淮安区、涟水县、射阳县、东台市、扬州市邗江区、宝应县、泰州市姜堰区、靖江市、泰兴市、宿迁市宿城区、宿豫区、泗阳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成绩优异,省自然资源厅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设区市奖励12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500亩。南京高新区、无锡高新区、常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扬州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给予奖励补助,支持其依法依规调整区域范围,优先推荐明确管理机构级别,优先保障重大创新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布局建设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此次督查激励,对民生方面的政策落实尤为关注。比如,无锡市、淮安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昆山市、灌南县、阜宁县、宝应县、仪征市、句容市、扬中市、靖江市、泰兴市、泗阳县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工作创新创优成效明显,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睢宁县、灌南县、淮安市淮阴区、滨海县、沭阳县(第一档次),丰县、灌云县、淮安市淮安区、涟水县、响水县、泗阳县、泗洪县(第二档次),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探索创新有实质成效和重要经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分档次给予相应奖励。南京市、苏州市、泰州市、南京市高淳区、新沂市、邳州市、沛县、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灌南县棚户区改造,溧阳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盐城市、宿迁市苏北农房改善,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引导资金、土地交易指标以及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方面予以倾斜。无锡市、南通市、扬州市、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丰县、新沂市、东海县、淮安市淮安区、涟水县、盱眙县、东台市、高邮市、仪征市、泰州市姜堰区、靖江市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在省统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宿迁市、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丰县、溧阳市、如东县、建湖县、宝应县、扬中市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建设方面成效明显,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在争取中央财政环境资金时加大指导力度,额外安排省级环保引导资金进行奖励,优先支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此外,南京市围绕科技创新,苏州市围绕高水平开放,南通市围绕综合执法改革,淮安市围绕行政审批改革,东海县围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省政府组织有关实地督查时对五个地区实行“免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