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正科级官员出庭受审:涉嫌受贿877万元

日期:07-04
全州

原标题:广西一正科级官员出庭受审:涉嫌受贿877万元

2019年7月2日,广西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炜(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林、检察员李桂华出庭支持公诉。

广西一正科级官员出庭受审:涉嫌受贿877万元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炜在担任全州县国土资源局、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土地整治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送来的现金、黄金、小轿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877.194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一正科级官员出庭受审:涉嫌受贿877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蒋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蒋炜当庭表示其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来源:李桂华/微信公众号“雁山检察”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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