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城控股原董事长侵害女童,巨富不能成为恶行“帮凶”
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作为,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关系到上万企业员工的生存,关系到股东、股民的利益,所以更要严以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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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被拘两天知情不报?新城控股近4万股民惨被坑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昨日下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侵害女童一案,一经爆出舆论哗然。虽然中间舆情有疑惑、起伏,但经上海警方再次确认之后,王振华侵害女童一事已被坐实。目前,舆论还在持续发酵中。人们纷纷谴责王振华的“禽兽行径”,质疑其人性之恶、恶性之歹。
据媒体报道,受侵害的女童年仅九岁,“阴道撕裂”,伤情被鉴定为轻伤。这种程度的侵犯,让公众不得不怀疑,王振华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并且,因为受害女童是经熟人介绍,似乎“轻车熟路”,也让人质疑,他不是第一次将魔爪伸向女童。
上市公司老总,理应更加严以律己
这起侵害女童案,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无疑是因为作案者并非普通人。
王振华案发前作为新城控股集团的董事长,掌控资产三千亿之多,坐拥公司上百家。新城控股集团,作为一家跨足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综合性房地产集团,连续十年位列中国房地产行业前20强。王振华个人也有百亿身家,“2018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上,王振华以170.4亿的身家,排名第108位。
▲图源:视觉中国
毫无疑问,他是中国顶尖的超级富豪。虽然不似有些企业家名声在外,天下人尽皆知。但作为一名“隐形富豪”,其所作所为依然备受关注。
备受关注,也同时意味着,他的任何言行举止都受到上上下下的监督。因此,无论在公共场合抑或私人场所,作为公众人物,他在获得财富和荣誉的同时,必须也要某种程度上接受其“隐私权让渡”的“损失”。
也因此,他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
他作为一家公司的掌控者,作为一个企业的名片,其个人言行与公司的命运是紧密绑定在一起的。况且,新城控股集团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司的一举一动更是被万千股民紧盯。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与前景。
因此,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应该认识到自己的作为,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关系到上万企业员工的生存,关系到股东、股民的利益,所以更要严以律己。
只是如今,他被关注的点,是一桩丑闻,而且是一桩被万人唾骂的丑闻。
他不仅没有比普通人更严以律己,而是超越了普通人的底线,直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行为,已然突破了公众心理可接受的底线。
财富不能为其行恶开道
财富、声誉及其获得的衍生性“特权”,没有对他形成束缚和约束,没有变成他道德自律的“紧箍圈”,而是变成了施恶的“金刚环”,让其助自己行凶作恶。
巨额财富傍身,社会责任在肩,能让人收束身心,一心向上。但同时,金钱也会让人的欲望放大,恶性“伸张”,让有些人误以为能够在金钱形成的“金刚罩”里为所欲为。坐拥千亿的王振华,已然达到了“为所欲为”的程度。
财富也的确为其“为所欲为”,提供了便利。
▲据天眼查统计,王振华名下有194家企业
在韩国电影《素媛》里,对女童行凶者的作案现场,是在大雨中的废旧厂房里,作案者在女童上学路上劫持了她,之后行凶。而王振华的作恶现场,则是在奢华且“安全”的五星级酒店中,他也无需伺机、待时,只需坐等,便可以行恶逞凶、释放兽性。
侵害女童是一种变态行径,是一种低劣的“恶癖”,其根源从人性与心理学上都难溯其踪,是人性阴暗面之下的阴暗,为常人所不耻。毫无疑问,王振华作为这一“恶癖”的拥有者。利用其财富,为自己开通了一条肆意行恶的幽暗隧道。
财富能助长其为非作歹,但是,一旦暴露,其也会遭受更凶猛的反噬。新城控股一夜之间,股市蒸发百亿之多,这个处在暴风中心的企业,如今已由其子接管。而王振华个人,信誉、形象崩塌自不必说,如今此案舆情如虎,备受瞩目,想必他也定会受到法律严惩。
作为顶尖的富豪,影响力颇大的名誉企业家,系万千员工饭碗于己身之人,本该重担在肩,洁身自好,做众人的典范。但是,却以财富之便逞凶行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令观者哗然,为之惊叹,亦不为怪。
为恶者借助其巨大能量作恶,这会让人愤怒、忧虑甚至恐惧,但我们也应该知晓,这只是独案、个例,不具备普遍性。
我们无需专门倡导,巨富者一定要清心寡欲、洁身自好,比常人更高洁。只是,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身肩巨责,的确需要更加严以律己。
□狄宣亚(媒体人)
编辑:和生实习生:孙小雅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