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途客运车蛇皮袋内查出毒品百余克涉案男子获刑12年
正义网咸宁7月4日电(通讯员吴戈黎小明)近日,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运输毒品案宣判,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荆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2017年7月9日下午,荆某驾车与卫某(已判刑)来到该县境内的杭瑞高速某路口,两人下车后在此处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共同出资购得冰毒100余克。当日驾车返回家里时,因其所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荆某将其所购冰毒藏于事故发生地点附近。次日,荆某来到藏毒地点,将毒品取回藏于自己家中,并找到卫某,共同策划如何将毒品运送到江苏等地贩卖的事宜。
同年7月11日上午9时许,荆某与卫某携带毒品乘坐同一辆出租车,来到隽水镇某大酒店门前的公路绿化带旁下车。等到通城至苏州的长途客运车靠近时,卫某将长途客运车拦住,并叫客运车售票员打开了车上的行李舱,荆某将一只装有冰毒的蛇皮袋塞入行李舱内。随后,荆某离开回家,卫某随车前往苏州。当长途客运车开至隽水镇玉立大道一客运检票点时,公安民警登上该车检查,从车上行李舱内的蛇皮袋中查获疑似冰毒105.61克,卫某被当场抓获。次日,荆某得知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该疑似冰毒中检见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荆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冰毒而运输,且运输冰毒的数量达到105.61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