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视网评:彻查猥亵幼女案,斩断黑手!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上海警方公布了猥亵幼女案情进展。7月1日,涉嫌猥亵幼女的王某某被抓捕。7月2日晚,把孩子带到上海一酒店的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案的详细案情,还有待警方做出全面的调查。但案件的一些关键细节也是公众的关切所在,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量刑以及公众的知情权,希望警方在保护被害人隐私权的前提之下,及时作出信息披露。
本案作为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刑事案件,将不会公开审理。但我们有必要提醒,这并不代表本案的关键情节,不应该得到披露,阳光的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关涉此案办理的公正性。不止如此,本案涉及到资本市场的公开性,也不可能不做信息披露。
我国《刑法》对保护幼女做了一系列特殊的制度设计,只要性器官有接触就构成强奸罪既遂。
如果王某某是构成目前警方宣布的猥亵儿童罪,按《刑法》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是个典型的轻罪。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普通强奸罪的量刑为3年到10年,“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幼女是强奸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果强奸幼女多人的,起刑点在10年以上,甚至可以构成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首先,王某某所涉嫌的罪行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幼女?相关的报道称被害人被鉴定出阴道撕裂,这到底是怎么造成的?警方必须要对此作出调查,取得主客观的证据,避免因为受害者年龄过小、言语表达不清楚,影响案件定性。
其次,性侵被害人还有多少?其中有多少是幼女?是否存在拐带儿童供富豪发泄兽欲的灰色产业链?
本案中49岁的周某某谎称带朋友家的孩子到上海迪士尼来玩,却住进了上海五星级的酒店里面,供王某某满足变态欲望。事后,周某某还得到了1万块钱。
寻找借口、拐带孩子、脱离父母、入住酒店、实施性侵、事后给钱,环环相扣、手法老练。公众有理由认为,两人不是第一次“合作”,那么之前,有没有更多的受害者?周某某拐带幼女供王某某发泄,以前有没有干过,为什么手法这么娴熟?警方应该做出全面的调查,挖出背后的黑幕。
只有依法严惩兽行,让犯罪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才能彻底斩断伸向幼女的肮脏的黑手。那些妄图利用自己的权势关系,在幼女身上发泄欲望的人,挑战人伦底线的人,必须要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戒。没有一个人可以用自己的权钱,这么践踏社会良知,必须保护“我们的女儿”。
对此案,公众有理由愤怒,但是没有严惩的愤怒,终究是软弱的。希望司法机关明白案件背后沉甸甸的期待,通过彻查此案、依法严惩,树立法治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