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监察组:让"保护伞"无处藏

日期:07-03
纪检监察恶势力

原标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监察组:让"保护伞"无处藏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布局,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多措并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共侦办黑恶案件114起,侦办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经移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查处74起,涉警“保护伞”共立案214件,涉及警务人员433人。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伊始,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精心实施,迅速成立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截至目前,先后召开部署推进会议6次、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专题研究会10次,听取工作汇报50余次,下发工作实施方案、督导检查通知等各类文件8期。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与各级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扫黑办建立沟通协调、办案协作、线索双移送等工作机制,采取“一核二查三挖”的工作方法,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通过对双城公安分局上报的张某利、丁某东两个恶势力保车团伙涉警“保护伞”线索全面核实,发现双城交警大队9名公职人员存在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参与保车作案的问题;通过香坊公安分局打掉的以王某龙为首黑社会性质保车犯罪团伙,查清市交警支队39名民警曾收受保车团伙成员的礼金、充当“保护伞”问题;通过对在侦的黑恶案件深挖背后“保护伞”,对前期查办的未发现“保护伞”的黑恶案件重新梳理深挖,发现保健路派出所民警陈某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参与犯罪,同时查明另外5名民警分别存在收受恶势力集团钱物、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陈某因直接参与恶势力敲诈勒索犯罪并充当“保护伞”,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他5名民警因充当“保护伞”被追究纪律责任。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始终把“督黑”“打伞”作为第一任务,全面开展“三督一查”,即督导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黑恶案件线索核查进展情况、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不断加大对黑恶案件线索背后“保护伞”深挖的核查力度。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查办“违法大货车”公安人员“保护伞”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协助市公安局党委制定出台了“六个凡是、六个一律”追责规定,将每年的6月27日作为全局“警示教育日”,引导教育全警不忘耻辱、警钟长鸣,促进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目前,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查办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件,查处97人。其中,执纪问责87人,立案调查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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