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向纵深发展
7月2日,全省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推进会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固安校区召开,总结推广全省“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先进经验,明确我省法院今后一个时期乡(镇)法庭目标任务,让“一乡(镇)一法庭”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会议提出,全省法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向纵深发展,把乡(镇)法庭打造成河北的亮丽名片,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瑞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一乡(镇)一法庭”为抓手,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断拓展“一乡(镇)一法庭”职能,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坚持诉讼服务力量下沉,畅通诉非衔接通道,建立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物质保障机制,及时补齐短板,推动将纠纷预防、多元解纷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体系。以“智慧诉讼服务”为牵引,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切实减轻老百姓在乡(镇)法庭和基层法院之间来回奔波的辛劳,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要夯实责任、真抓实干,切实把“一乡(镇)一法庭”各项工作抓好做实。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法院院长要以上率下,举全院之力抓好乡(镇)法庭建设。加强督导检查,科学考核评价,树立正确工作导向。注重实地调研,加强对下指导,帮助一线法庭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打造品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为全省“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在全省法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全面推开。1至5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物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12.23%、4.21%和3.80%,源头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推进会上,沧州、邯郸、廊坊、保定等地法院作了交流发言。全省各中院、基层法院主管“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和主管法庭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法庭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