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宁县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宁县纪委监委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7月1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31人,“保护伞”13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均作有罪判决。
永宁县纪委监委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在委机关和各乡镇(街道)设立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箱,进一步畅通渠道、广开言路,确保问题线索应收尽收。坚持从制度机制入手,建立了信访回访、24小时值班、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等制度,每天安排专人轮流值班,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名举报信访件,及时回访反馈审查调查结果。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永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抽调骨干力量成立13个办案组、3个专案组,集中力量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针对伍永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永宁县纪委监委在银川市纪委监委的精心指导下,成立了“3·09”专案组,对伍永涛团伙实施参与的10余起违法犯罪案件逐一排查,对犯罪团伙成员逐一提审,成功打掉了7名“保护伞”,严肃查处了推进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10人,打响了全区“打伞破网”的第一枪。
同时,永宁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狠抓“关键少数”,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宽松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相关领导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7月1日,针对“永宁县公安局党委、纪委存在对干警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县司法局人民解调中心、基层司法局6人违规调解涉黑涉恶案件”等问题,实行“一案三查”,责成永宁县公安局党委、望远镇党委政府、闽宁镇党委政府向永宁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共追责问责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