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要姓“农”、立农、兴农

日期:07-02
余欣荣农产品

原标题:乡村产业要姓“农”、立农、兴农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对乡村产业振兴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乡村产业“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在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司长曾衍德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政策含金量在“钱、地、人”上

近年来,在国家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很多涉及乡村产业振兴。余欣荣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在以往的基础上进行了集成、拓展、细化和实化,在“钱、地、人”3方面打出“组合拳”。

“钱”的方面。一是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一个重要指标是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二是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

“地”的方面。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县域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及产业融合发展,一旦盘活后,将更好地拓展乡村产业用地空间。

“人”的方面。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农村定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的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现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把增值收益尽量留给农民

近年来,有的地方出现了“空心村”现象,一些乡村日渐凋敝。《意见》对化解“空心村”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

“没有产业,乡村就吸引不了资源要素,也留不住人。”曾衍德说,解决好“空心村”问题,根本的还是发展乡村产业,把产业更多留在乡村,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把产业链增值收益尽量留给农民。

“要突出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和乡村信息产业,这些都是立农、为农、兴农的产业,都要尽量留在农村。”曾衍德说。

发展乡村产业的目的是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乡村生活富裕。目前,一些乡村产业与农民联系不紧,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的不多。“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融合发展等多种方式,让农民不但有活儿干,更要有钱赚,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让农民的笑脸多起来。”曾衍德表示。

《意见》提出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会不会造成与民争利的情况?曾衍德说,工商资本是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工商资本每年投入乡村产业的投资都在万亿元以上。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的资本投入乡村。工商资本要多办一些农民“办不了”“办不好”、产业链条长、带动贫困户的产业。同时,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得侵害农民财产权益。

杜绝“村村点火、户户冒烟”

为实现绿色发展,《意见》强调,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之所以提出这个重要原则,就是吸取了上世纪80年代发展乡镇企业时‘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教训,绝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余欣荣说,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乡村产业成为撬动“绿水青山”转变成“金山银山”的“金杠杆”。

农业农村部将在梳理现有标准基础上,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和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将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特别是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绿色粮仓、绿色果(菜)园、绿色牧(渔)场,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在乡村产业发展中,要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农村不要再捡回落后的低质低效生产!”余欣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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