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拔高不降低贫困人口退出标准

日期:06-30
核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

原标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

日前,《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要求全面摸清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为了让各地更好把握保障标准,《意见》指出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这个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

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服务能力,优化政策供给,制定部门工作方案,于《意见》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在教育扶贫方面,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在健康扶贫方面,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在危房改造方面,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和技术帮扶,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在饮水安全方面,加快深度贫困地区、改水任务较重地区和边境地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保障贫困人口喝上放心水。

《意见》还指出,各地区可以在国家基本标准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举措,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同时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意见》还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下放“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审批权限,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财政支持的贫困村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要建立“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后续管理制度,确保可持续发挥效益。

(央视记者郑天皓)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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