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日期:06-29
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

原标题: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检察机关2015年以来起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123件169人

正义网北京6月28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戴佳徐日丹)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关于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不断加大对证券期货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在发布会上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证券期货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5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共起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71件111人,起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21件41人,起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02件128人。办理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效维护了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

据介绍,为推进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专业化建设,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专设办案组负责办理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同时,为提高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办理水平,最高检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重庆、青岛、深圳等七个省、市检察院设立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在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同时,承担开展证券期货犯罪对策研究、探索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制度机制、建设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专业化培训基地等工作,集中力量培养高素质证券期货犯罪检察队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018年7月,最高检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检例第39号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对检察机关办理“抢帽子”类操纵证券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犯罪发案原因的分析研判,注重发现案件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问题和漏洞,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防控风险的检察建议,共同筑牢防范金融风险的法网,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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