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

日期:06-28
云南

原标题:云南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

新京报讯(记者张羽)据云南省民政厅消息,为深入抓好2018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的通知》,决定于6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检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通过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把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严防“漏保”“人情保”“关系保”。

通过“百日行动”,一是巩固全省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工作成效,实现全省所有农村低保对象户户清、户户准,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清退出的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尚未纳入低保的重病、重残人员,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确保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精准评估,主动与残联、卫计部门配合对特困人员中无证的事实残疾人全面开展残疾评定,对在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特困人员残疾信息与残联信息不符的进行逐个排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特困人员待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三是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主动发现救助管理机制,广泛动员组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社会组织等工作力量对辖区内救助对象、困难家庭开展排查,进一步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切实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个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及时给予救助。

四是全面加快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尚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须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全部培训上岗、工资发放到位。

目前,“百日行动”已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省民政厅将通过蹲点调研、实地访谈、入户调查、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成效;对工作主动性不够、进展缓慢的地区,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等形式督促开展工作。

新京报记者张羽编辑唐峥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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