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扶贫办:严肃查处利用扶贫名义牟利敛财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扶贫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瑾倩)利用扶贫名义牟利敛财,挪用、截留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将被严肃查处。今天(6月28日)上午,民政部举行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司长曲天军介绍相关政策,并表示,当前存在一些社会组织打着扶贫旗号敛财牟利,甚至是违法行为。仅上半年,社会扶贫司收到反映社会组织打着扶贫旗号牟利的情况就有20余件。
今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曲天军介绍,今年上半年,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出台。就此,《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所募集的资金、取得的收益应用于扶贫并公告公示。国务院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捐赠支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对利用扶贫名义牟利敛财,挪用、截留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的要严肃予以查处。
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和约束。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扶贫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假借扶贫名义进行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表示,民政部门将积极发挥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将社会组织利用脱贫攻坚名义违规活动、借机敛财的违法行为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
新京报记者马瑾倩编辑张畅校对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