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放开vs禁止,我们离网购处方药还有多远?
政策反复的背后,是对网售处方药便利和安全的权衡。
放开还是禁止?
要便利还是要安全?
网售处方药面临哪些挑战?
时隔18年,自1985年起施行的《药品管理法》即将迎来第二次“大修”。
网售处方药放开与否争论已久,也成为此次药品管理法修订的“重头戏”。修订草案二审稿中规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这被业界视为网售处方药政策收紧甚至全面禁止的信号。
随着《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三审在即,网售处方药争议再起。业界期望网售处方药政策尽快明朗。学者则呼吁,有条件放开处方药网络销售,制定严格的标准,规范管理,而不是“一刀切”封死网售处方药。
一名患者在药店购买处方药。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放开还是禁止?
“作为从业者,我们希望互联网处方药销售能早有结论,因为过去这三年一直处于合规与否的纠结、困难中。”不甚明朗的政策走向,让某电商平台健康医药部总经理金恩林感到焦灼。
互联网到底能不能卖处方药?像金恩林一样急于知道答案的人不在少数。近几年,网售处方药政策几经松绑、收紧,业内形象地称之为“翻烙饼”。
去年,多份“互联网+医疗健康”文件的密集出台,透露了官方对互联网药品销售的鼓励态度,也让业界倍感鼓舞。
其中,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均明确提出,允许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以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线开具处方。在线开具的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进入2019年,情况却发生“反转”。4月20日,《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这一新增条款,被视为网售处方药政策收紧甚至全面禁止的信号。
一家互联网医疗企业副总裁兼医药事业部总经理汪坤认为,这与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健委的文件有些自相矛盾,“对我们这样的企业来说左右为难,到底可以放开去做,还是不放开去做?”
这样的困惑,不止存在于企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认为,条款表述不够清晰。按照草案二审稿规定,在部分情境下,似乎仍然可以销售。比如企业不通过第三方网络,而是自建网络平台、配送系统进行销售是否可行?
4月23日草案分组审议时,也有多名委员提出了同样的疑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小涓直言,不得直接销售处方药中“直接”一词含义不清楚。委员刘玉亭对这样的表述也感到疑惑,“通过自营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是不是就允许?建议对网络销售处方药再充分论证,好好研究。”
“这样模糊的表述,也传递出立法者的纠结。”赵鹏说。
要便利还是要安全?
反复的背后,是对网售处方药便利和安全的权衡。
网购处方药在支持者眼中,好处显而易见: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不用频繁去医院拿药。
从业13年的汪坤对此深有感触。据他了解,在上海,部分大医院门诊过半数患者来自江浙皖等周边省份,多数是重病或慢性疾病患者来挂专家号看病。病人舟车劳顿,来上海看病、拿药,回去了,复诊可以在互联网医院找医生在线问诊,但是拿不了药,还得再去上海,太折腾。如果可以在网上购买处方药,无疑将大大方便患者。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院长助理王岳认为,比便民利民更重要的是,放开网售处方药将真正扭转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从而斩断传统药品销售中的商业贿赂链条,降低药品价格。
在传统模式下,处方药是被动消费品,由医生下处方,决定患者吃哪个厂家的哪种药,而互联网的药品交易,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用户评价能力,可以实现医生只开药品品种,患者自己在APP上选商品。他举例说,比如医生给患者开阿奇霉素0.25g/12粒,患者可以参考购药APP的用户评价,自行选择A厂、B厂或C厂生产的阿奇霉素。
“与汽车、电视、图书等消费品不同,药品是唯一越竞争价格越高的商品,这样企业才可以留出足够的空间进行商业贿赂。”王岳认为,在网售处方药的情境下,医药企业就不会去贿赂医生,而是关注病人用药后的评价,这才是正确的商品销售秩序,“我们现在扭曲的是商家关心的不是吃药的人,是开药的人。”
质疑者则认为,处方药的安全性远比其便利性重要,网售处方药一旦放开将导致假处方泛滥,而滥用的处方药将严重威胁患者健康。因此,放开网售处方药必须慎之又慎。
这样的担心并非全无道理。
2013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分别批准河北省、上海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平台、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百方”平台和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平台,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期限为一年。
然而,在试点过程中,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逐渐暴露,威胁到了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到2016年8月,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被叫停。
2018年,两名年轻女孩先后因网购某处方药,过量服用而亡。作为治疗急性痛风的常用药物,该处方药原本只能在医生诊断开出处方后才能从医院或药店购买到。
极端案例之外,媒体也曾多次曝光部分药品电商平台的处方审核形同虚设,没有处方也能随意买到处方药。这样的用药安全隐患成为质疑者的最有力证据。
网售处方药面临哪些挑战?
网售处方药面临的众多现实问题,也是监管的痛点所在。
赵鹏举例说,比如最核心的——能不能保证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基于真实处方。另外,第三方平台能不能保证药品配送和仓储系统符合规范,特别是较为特殊的、需要保温的药品。
对此,金恩林坦言,这的确超出了公司现有能力,比如胰岛素的配送,“一是生物制品我们没有申请,二是我们的冷链技术没有达到生物制品要保证的24小时温控,温控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
王岳提醒,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如何确保用户评价来自于真正长期用药的患者,而不是水军刷好评,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但专家和业界普遍认为,这些现实难题不应成为禁止网售处方药的理由,通过制定严格的标准和规范,让网售处方药走上正轨,才是解决之道。
赵鹏指出,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网络处方药已成为一种大趋势。监管者的重心应放在设立规范,监管网售处方药,即确保网售处方药是基于真实的处方、设立仓储物流标准、保护个人医疗隐私数据等,而不是通过立法,“一刀切”地禁止某种商业形式。
王岳认为,网售处方药电子处方的识别标准越严越好,以较严格的标准倒逼市场和行业改变。他建议,可以有步骤地开放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可以将选择权下放给地方,条件好、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先放开网售慢病处方药。
“我们希望网售处方药能够有条件放开,放开之后规范管理,设置配送环节、仓储环节相应的标准,而不是任行业发展,不达要求的也能运作,导致出现良币逐劣币的现象。”金恩林说。
5月25日,《药品管理(修订草案)》结束征求意见。按立法程序,下一步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审议后将表决。届时,如表决通过,新的《药品管理法》将正式出台。网售处方药去向何方,也将得出答案。
新京报记者许雯编辑陈思
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