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代表建议赋予8岁以上子女探视权
建议增加“8岁以上的子女,可以通过自己或者他的近亲属请求对他没有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行使探视权”。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26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洪波建议,赋予8岁以上子女探视权。
洪波说,“我们在司法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孩子有一个意愿,希望在父母离婚之后,探望没有直接抚养他的父母一方,建议增加‘8岁以上的子女,可以通过自己或者他的近亲属请求对他没有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行使探视权’,要对孩子进行同等保护,探视权不仅属于离异的父母的一方,更属于孩子自己”。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郭军提出,草案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是可以的。建议增加一个规定,对满8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要征求其本人意见。这样有利于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婚之后有一个相对较好的成长环境和成长条件”。
新京报记者王姝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