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期:06-27
阶段性成果专项斗争扫黑

原标题: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6月25日上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全区法院对近期审结的38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强力震慑黑恶犯罪,宣传专项斗争战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据了解,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5月31日,全区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14件2956人。其中,受理涉黑案件62件723人,受理涉恶案件352件2233人;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66件1823人,结案率为64.25%。督导组进驻期间,全区法院一审审结并认定涉黑案件5件44人、涉恶案件20件94人,二审审结并认定涉黑案件4件62人、涉恶案件15件113人,环比取得较大增幅。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广西工作以来,全区各级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敢于担当,狠抓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先后到桂林、贵港、河池等地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对全区法院下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区法院实行“一把手”工程,院长直接领导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7督导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5月中旬,自治区高级法院牵头举办全区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统一认定标准、统一统计口径,提升打击合力。5月下旬,自治区高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组深入桂林、梧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拿出措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全区各级法院积极推动院庭领导亲自办理黑恶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依法从准从快从严惩治黑恶势力;发挥扫黑办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线索;真抓实改,督促检查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全区各级法院以落实中央督导整改要求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着力把好思想认识关、责任落实关、政策法律关等,从“稳、准、狠、实、合”下功夫,以“举报线索零存量,黑恶势力零容忍,打伞断血零放过,综合治理零缺位”为目标,努力实现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存量,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增量,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真正把督导成果转化为专项斗争实际成效。

“潍坊书记刷屏式讲话”后 山东有何变化? ST康美“离奇”4涨停 危机持续大股东已先行减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