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首次提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乔家华、贺海涛、彭海斌,秘书长石岗出席会议。副市长王立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文,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于2010年颁布实施,其间根据交通形势发展需要多次修改。此次修法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充分征求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惩治力度,拟重罚部分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草案)》等法规案。会议还审议“一府两院”提交的一系列专项工作报告,包括《深圳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市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等。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电动自行车酒驾最低罚款1000元
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提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开车玩手机、滥用远光灯、买卖分等一系列市民反映强烈,屡屡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行为,将被重罚。
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500元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违规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攀升,去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在全市酒驾引发的死亡事故当中,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占比高达43%。统计数据还显示,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和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在交通事故中排名前10位。此次修法增加规定,对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拟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和违规使用远光灯等行为,处500元罚款。
违反国际通行规则要受罚
“行人优先”“直行优先”,即机动车避让行人、转弯车辆避让直行车辆,是国际通行的交通规则,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可是部分车辆并未遵守这一规则。《修正案草案》规定,红灯右转和绿灯左转车辆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减速避让的,处500元罚款。同时,转弯车不让直行车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由300元提高至500元。
违规使用远光灯将累计加罚
近3年来,我市违法使用远光灯造成的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就有51起,排在产生交通事故原因第三位。《修正案草案》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处罚额度由300元提高至500元,并设定了累计加罚,一年内违规使用远光灯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以1000罚款。
两次“买卖分”将吊销驾照
深圳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了比较严格的记分制度。但也有部分驾驶人为了逃避记分管理,找人顶替记分,甚至找人“买分”。此次修法对“买卖分”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替代他人记分和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处5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违反的,处1万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2万元罚款,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的,依法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乘客不系安全带自行受罚
乘客拒绝系安全带,受罚的却只是司机,这项规定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修正案草案》规定,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未语音提醒乘车人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上述情况处500元罚款。
深圳中小企业达196.7万家创业密度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
截至去年底,深圳已拥有中小企业196.7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6%。昨天,《深圳市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数据统计,去年我市新登记商事主体48.5万家,累计商事主体总量311.9万户,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约240户、企业150家,创业密度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
这些中小企业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质量好,去年创造的GDP约为11583亿元,占全市GDP的47.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形成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新经济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创新能力强是我市中小企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4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过80%。去年我市专利授权量增长48.8%,其中中小企业授权专利占全市总数的68.4%。
去年,针对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出台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全年共同企业减负约1417.96亿元。
根据报告,融资难融资贵情况近年虽然有所缓解,但始终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问题。今年我市在用好已有100亿元债权资金和200亿元股权基金的基础上,将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建立对民营企业进行纾困与支持长效机制。启动民营企业发债工作,由市属国企通过信用风险稀释工具、再担保等形式,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服务,降低民企债券发行难度和发行成本,争取今年实行发债500亿元。
我市还将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出台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金水平的若干措施,降低中小企业用房成本。
我市国有资产超4万亿元
昨天,《深圳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国企主要集中在四大行业
去年,深圳全市国有资产达41205亿元,同比增长21%。净资产19591亿元,同比增长17.9%。报告将国有资产分为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产四大类。其中,国有企业资产31183亿元,同比增长20%,主要分布在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科技园区为主导的房地产业和工业四大行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922亿元,证券行业占比高达七成。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2096家,实有编制人数19.26万人。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432家,实有编制人数超过7万人。
在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方面,报告列明的土地资源接近20万公顷,我市海域面积11.45万公顷,无居民海岛51个,水资源总量22.64亿立方米。
国企高管人均年薪55.7万元
报告显示,去年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高管薪酬15.2亿元,人数2724人,人均年薪55.7万元。
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收入则相对较高,去年全市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13485万元,人数70人,人均薪酬193万元,同比增加超六成。
累计出清“僵尸企业”170家
去年,深圳全面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25家直管企业、422家二级企业按照公益类、功能类和商业类完成功能界定,实施分类监管。滚动做好“处僵治困”工作,累计出清“僵尸企业”170家,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深圳不断优化监管体系,制定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累计取消22项事权,仅保留17项出资人权限。出台市属国有股东以管资本方式参与未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治理办法,实现国企改革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全覆盖。
推进深珠通道等项目建设
在下一步工作思路中,报告提出,要制定市属国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策略研究报告和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服务大湾区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深圳机场扩建、深惠和深莞地铁对接、深珠通道、智慧城市合作、港口资源整合、城际能源供给、城际客运公交化等重大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报告还提出,要积极稳妥推动国企改革,探索引入优质民企开展混改,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报告提出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
《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要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加强学籍和招生考试管理,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
近四成中小学生在民办学校上学
据统计,我市共有民办中小学258所,占全市普通中小学总数36%。这些民办中小学分布在各区,其中以宝安和龙岗最多。民办中小学在校生总数为55.58万人,占全市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9.8%。民办中小学教职工3.7万人,占全市教职工的38.6%。在全市建校3年以上的民办学校中,省一级学校40所,市一级学校184所,市一级以上民办学校达87%。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2012年以来全市支持民办中小学发展资金支出累计超过110亿元。民办学校教师平均工资逐年提高。高中教师平均工资从2013年的5877元/月,增长到2018年的11092元/月,增长了88.7%;初中教师平均工资从3860元增长到6507元,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从3268元增长至5450元。
加强学籍管理防止“高考移民”
部分民办学校急于发展,衍生出种种乱象:一些民办学校实行家族式的管理,制约学校健康发展;一些学校注重经济利益,超计划招生、恶性争抢生源,如富源学校为树品牌,违规“高考移民”,影响教育公平。
报告提出,下一步我市要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学籍和招生考试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防止“高考移民”。同时,加快建设民办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较为完善的民办学校信息资源数据库和基本台账,为民办学校精细化管理和分类管理政策落地提供支撑。
针对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偏低、教师流动性大的问题,报告提出要发布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价位,建立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三方共担”养老机制等措施,切实提高民办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