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用退学学生学籍申领拨款,该查!

日期:06-25
法治时评学籍退学

原标题:法治时评:用退学学生学籍申领拨款,该查!

6月24日中国之声报道,河南省理工学校(简称“理工学校”)在招生时涉嫌夸大宣传,承诺的“包分配”无法兑现,导致部分学生中途退学,学校却仍使用这些退学学生的学籍信息从相关部门申请定额拨款。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学籍是学生在一所学校就读时的唯一法定身份信息,不仅关乎学生个人权益,更是有关部门在发放相应经费和补贴时的重要依据。据报道,近年来理工学校不少中途退学学生的学籍信息仍显示在该校。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见,理工学校的问题首先是未及时上报退学信息。

理工学校学生退学和承诺“包分配”未实现二者之间到底有没有直接关系不好妄下定论,但已退学学生的学籍信息仍在该校,学校并借此继续获取额外财政拨款这一事实基本“实锤”。我认为这个事件中至少有两个主体存在过失。

其一,理工学校作为公办中职院校本应模范遵守学籍管理和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却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学籍异动情况并由此违规获得财政拨款。当然,学校究竟出于何种原因未上报信息还有待调查。有可能是因为工作疏漏,导致学校在学籍管理方面存在程序瑕疵;但也有可能是有意而为之,想钻一下政策的空子,继而违规获得拨款。

如果是前者,学校主观过错小,纯属管理的问题,那就该整改整改,该退还退还,相关人员该追责便追责。可如果是后者,问题就没那么简单了,往小了说可能违反相关财经管理规定和纪律,学校和主要负责人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往大了说,故意虚报材料骗取国家政策拨款,很可能涉嫌诈骗、贪污等犯罪,相关人员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其二,相关管理部门在审核拨款材料时没有尽到审核义务。首先,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审核学校实际在校学生学籍情况,为违规领取拨款开了口子。其次,财政管理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抽检比例过低,难以起到监督作用。

根据《河南省深化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省财政厅要会同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在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中各抽查5所,进行全面检查和绩效评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河南省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共有135所,中职院校目前共有281所,总计416所。如果按照上述高校每年各5所共15所来进行抽查,抽检率仅为3.6%。相比每生每年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财政拨款,如此巨大的反差让人不禁反问,这样的抽检真的能起到监督作用吗?

“学校者,人才所由出;人才者,国势所由强。”学校的作为影响学生的成长,学生的成长则决定着国家的未来。教育经费没有管好学校当然难辞其咎,相关主管部门也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在随着媒体的曝光,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这起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已拨付的经费都被用在了哪里?背后是否有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谜底终会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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