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扫黑除恶斗争首例涉黑案件宣判
记者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6月20日上午,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闫庆超等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据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市宣判的首例涉黑案件。
被告人闫庆超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02万元;其余6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至15年3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对被告人付家杰、戚德东、金俊霞剥夺相应政治权利。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开始,被告人闫庆超陆续网罗被告人戚德东和许川川(另案处理)、闫书红(另案处理)、任昱坤(另案处理)、刘家丙等社会闲散人员在松江区九亭镇一带活动。此间,被告人闫庆超等人在九亭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2016年10月起,被告人闫庆超组织被告人金俊霞、戚德东、付家杰、胡命运、童树林、郭赠赠等人在九亭镇、泗泾镇多地有组织地频繁开设“斗牛”赌场,通过抽头渔利、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方式攫取大量非法财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报警人实施打击报复,向欠债人员及其亲属索债,以维护其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