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中院加大家事审判改革品牌建设力度 促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日期:06-21
品牌建设

原标题:玉林市中院加大家事审判改革品牌建设力度促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玉林市中院加大家事审判改革品牌建设力度
促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今年以来,玉林中院党组立足社会治理创新和人民群众需求,将家事审判改革作为全市法院重点品牌建设之一。6月20日下午,玉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品牌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基层法院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以来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改革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品牌建设重点工作。玉林市中院副院长何厚伟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按照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关于家事审判改革品牌建设具体要求,继续强化工作落实。一要紧盯家事审判改革品牌建设目标要求。要继续通过落地落实改革举措,实现诉前调解家事案件大幅增加、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案件明显减少、一审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的良好效果,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二要继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家事审判改革是一项必须开展、必须落实、必须见到成效的改革任务。家事案件审判要进一步强化法院职权主义,强化救治修复职能,强化办案社会效果,使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更加便民、审判方式更加利民、实际效果更加护民,有效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避免因家事纠纷处理效果不好引发恶性案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三要狠抓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把家事案件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在全市法院已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健全和落实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发挥和借力好妇联、民政、司法局、团委等单位拥有的资源和手段,开展诉调衔接、司法救助、民政救助、回访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四要强化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市两级法院要继续完善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家事审判中心,体现家的文化、家事特点,因地制宜设立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要探索在城区法院实行家事案件固定在人民法庭集中审理、其他县(市)集中审理和人民法庭就地审理相结合,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和员额法官审理家事案件,建好用好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队伍,努力实现家事审判场所、人员的专业化。五要抓好家事审判人性化制度落实。加大家事纠纷调解力度,引导家事纠纷调解前置,尽可能通过调解实质化解纠纷;对危机婚姻案件推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促使一批当事人和好或理性离婚,减少冲动离婚;针对重点案件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对涉及婚姻家庭状况、子女抚养现状等委托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供法院审理参考;加大家事案件诉调衔接工作,依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案件交由婚调委或其他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及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大胆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加强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疏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六要加大家事审判改革总结宣传力度。注意培育、发掘、发现具有典型意义的相关案件,及时总结宣传成功经验,对于新颖典型题材通过拍摄微电影的方式推介。要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庭审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活动,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扩大家事审判工作影响力。

据悉,自2018年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以来,玉林市两级法院基本建成了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家事审判中心,与妇联、司法局等15个单位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在北流市、博白县设立了2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建立了25个妇儿维权岗,选任家事调查员、人民调解员、心理疏导师等参与家事案件的化解,部分法院在人民法庭或法院本部相对集中管辖家事案件,创新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调查员、诉调对接、心理疏导、借助乡贤调解等制度,有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2018年1月—2019年5月,全市法院审结家事案件7211件,调解、撤诉共3761件,调撤率达52.16%,其中北流市法院在附城人民法庭集中管辖部分家事少审案件,该院2018年至今年4月共调解家事案件549件,撤诉361件,调撤率达76%,借助婚调委等力量参与化解纠纷115起,借助村屯乡贤成功调解案件250件,和谐化解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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