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琯溪大桥”得去“大”字,有些“小而精”的大学哭了
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中,首要的工作原则就是“审慎稳妥,依法实施”;第二原则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连“大桥”都被视作“大洋怪重”中的“大”,未免有些过犹不及。
▲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大洋怪重地名清理整治清单公示部分截图。
都说“deadline是第一生产力”。各地民政部门眼看着6月底要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截止日期了,这几天也是加班加点,对本地区不规范地名进行集中公示。
对崇洋媚外的“维多利亚公馆”、封建落后的“王府大宅”、刻意夸大的“万国城”、怪诞离奇的“24克拉”等名字是否规范见仁见智,不过目前按照六部委发布的通知这些的确在待整治的“圈内”。
可据报道,福建漳州的东风大桥、琯溪大桥、南山大桥也因为“名称刻意夸大”,要被剥夺“大”字,或将分别整改为东风桥、琯溪桥、南山桥。此外,被归于“刻意夸大”的还有漳州市东山县的“备战路”,现已整改为“和平路”。
有人戏谑地表示:因为“叫大不够大”而面临被改名,一些“小而精”的大学恐怕要瑟瑟发抖了,有可能过两天学生们拿到的毕业证要改成“小学本科”了;“大理”“大同”见状也悄悄地开溜,生怕被“点名”。
这当然是句调侃。大学、大理和大桥不同,“大学”名字有特定内涵,“大理”有其历史渊源,而“大桥”则是为了表示规模而赋予的名字。
但多大才能叫做“大桥”,似乎并没有严格的标准。即便《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有对于大桥、特大桥、中桥和小桥的技术化区分标准,但技术标准并非命名标准,在现实中通常不会严格按照规格来取名。
▲海南民政厅回应维也纳酒店“抗议”:商标不能延伸为地名标识。视频/新京报我们视频
比如,我们管家门口的小桥叫“连心桥”,而不是严格按照标准叫“连心小桥”或者“连心中桥”。这并非是“刻意夸大”或“刻意缩小”,不过是约定俗成罢了。
记得在我们县城,第一座现代化“跨河大桥”竣工后曾一度成为县城居民热衷的游览胜地,更是孩子们聚会的好去处——“去哪玩?”“大桥走起。”如今,当我们这些孩子长大,跨过“大桥”抵达城市,才发现曾经引以为傲的大桥在城市里稀松平常。
说到底,“大”或“小”不过是种相对的概念而非绝对性的。这种概念的特点是与个人感受、当地风土密切相关,标准不一。而行政行为要避免以相对概念来划分,这会产生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给执行带来混乱,也给民众带来困惑。
我们看到,在此番整治不规范地名的系列行动中,其实已经有个别地方出现“收紧标准、扩大范围”的倾向,而这样的倾向会不会进一步扩大影响,甚至引发各地“攀比”,值得警惕。而在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中,首要的工作原则就是“审慎稳妥,依法实施”;第二原则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
以法治和人本作为原则,不仅意味着要“以理服人”,更要“以法服人”;不仅意味着在更换地名的过程中“便民不扰民”,更意味着要尊重民俗,特别是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六部委的文件里说得很清楚,“对于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鉴于在各地实施过程中已经出现个别执行上的变形和民意反弹,有关部门有必要再做思量,以提供进一步指导或调整。像“大桥”被视作“大洋怪重”中的“大”,未免有些过犹不及,实在不应该。
□思凝(媒体人)
编辑孟然校对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