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庭撕毁证据被指“妨碍司法秩序” 法院:已处罚

日期:06-19
秩序法院处罚司法妨碍证据男子

原标题:男子当庭撕毁证据被指“妨碍司法秩序”法院:已处罚

一则帖子称,山东一男子在法庭上撕毁证据材料,还大吵大闹,胁迫法官,事发山东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法院,法院方面19日称,男子已被处罚。

男子当庭撕毁证据被指“妨碍司法秩序”法院:已处罚

被撕毁的证据材料。法院供图

新京报讯(记者李一凡)昨日,一则帖子称,山东一男子在法庭上撕毁证据材料,还大吵大闹,胁迫法官,帖子引发关注,男子行为被指“妨碍司法秩序”。今日(1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山东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法院证实此事,目前,该院已对撕毁材料男子作出拘留10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昨日(6月18日),一则名为“山东一男子法庭上撕毁证据材料,大吵大闹,胁迫法官!”的网帖,在网络上被转发,文中指该名男子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秩序”。

今日(1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山东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法院获悉,帖子所指事件事发庆云县人民法院。

在该院审理的一起“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中,亲兄弟两人因拆迁补偿款产生纠纷,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被告刘某甲向其兄弟刘某乙支付拆迁补偿款5900余元。刘某甲认为,判决书中对事实认定部分有错误,但其既未按法定程序上诉,也未提出申诉,而是多次到法院无理纠缠、吵闹承办法官,撕毁证据材料,要求按其意思改变判决。

最终,庆云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刘某甲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新京报记者李一凡

编辑周世玲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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