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查处普查数据造假,关键要“硬核”问责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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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评论:查处普查数据造假,关键要“硬核”问责

国家统计局官方微信17日发布《关于四川省德阳市下辖广汉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的通报》(以下称《通报》)。《通报》称,广汉市规模以上工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地方政府授意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非法干预普查数据。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统计局将按规定移送四川省委、省政府依纪依法依规予以处理(6月18日中国新闻网)。

众所周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早在2017年12月8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就公布了,通知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加强规范统一、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注重宣传引导。如此语境下,广汉市规模以上工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地方政府授意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非法干预普查数据,损害了经济普查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真实性,必须予以纠正和查处。

不可否认,普查数据严重失实,是统计数据造假的极端表现,而地方统计数据造假,已成为一种流行病,更是一种顽症。这种顽症如果不加以整治,轻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损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重则践踏统计法的威严,甚至影响到中央决策。

多年来,地方GDP“增速高于全国、总量大于全国”的统计乱象,引发公众质疑。最突出的例证是,2015年前三季度,31个省份GDP总量之和,超出全国约1.9万亿元。对此,有关部门早就找到了“病根”:一是各地重复统计、统计资料不一致;二是统计“注水”,即数据造假。然而,找出了病根,顽症却没有根除。

特别是,地方和全国数据不一,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一方面,真相成谜。地方GDP总和超出全国总量,究竟有多少是重复统计造成的,有多少是统计资料不一致造成的,又有多少是弄虚作假造成的,这些都是一笔糊涂账。另一方面,无人担责。统计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统计法中已有明确规定。问题是,至今鲜见有地方官员因统计数据造假被问责。

查处普查数据造假,关键是上级“硬核”问责。首先,严格执行统计法,对普查数据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并依法重典惩治;不仅对造假地方经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而且对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查处。同时,改进核算体制,从分级核算走向国家统一核算。特别是,进一步纠正“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改良政绩考核体系,改变以前过分依赖数据的政绩考核模式,推行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今后,地方官员的政绩,应是没有水分的政绩,群众认可的政绩,没有后遗症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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