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正“公投法” 2021年起公投与选举脱钩

日期:06-18
选举公投民进党

原标题:台修正“公投法” 2021起告别公投绑选举

台立法机构6月17日下午召开临时会,在民进党优势主导下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确定2021年起公投与选举脱钩,每两年举办一次公投,时间订在8月的第4个星期六,公投当天应为放假日。

台修正“公投法” 2021年起公投与选举脱钩

台修正“公投法” 2021年起公投与选举脱钩

为解决2018年11月24日“九合一”选举与公投同日举行而发生的投票混乱的现象,在朝野协商无共识情况下,民进党团以人数优势挑灯夜战,“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

国民党团抗议这是“铁笼公投”修法,蓝营民代在议场内高喊“公投已死、民主送终”口号,向主席台丢水球后退场抗议,并在议场外举牌表态反对修法。

台修正“公投法” 2021年起公投与选举脱钩

台修正“公投法” 2021年起公投与选举脱钩

修正后的条文明定,“公投”主管机关台“中选会”收到联署人名册后,应函请户政机关查对,查对期限由30日内,改为60日内完成,拉长查对期;为让公投案有充足讨论时间,公投案的公告期,从投票日的28日前,修正为投票日的90日前。

草案原规定,公投案联署人须附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但因各界强烈反对,民进党团拿掉联署须检附身份证复印件规定,不过修正条文仍规定,联署人需本人签名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理;民进党团并以附带决议的方式,要求台“中选会”落实“电子联署”,并强调要研议如何防止公投案虚假联署的配套措施。

为使公投案有理性讨论时间,修正后的条文中规定,自2021年起,“公投”每两年举办一次,并错开选举年,“公投”日定于8月第4个星期六,且公投日应放假日。

修正条文规定,公投案主文应简明、清楚、客观中立;理由书的阐明及其立场应与主文一致。公投提案相关的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需在收到公投函文后45天内提出意见书,内容应叙明通过或不通过的法律效果,并以2000字为限。

民进党把“公投”视为政治工具

2016年后,民进党在台立法机构占有绝对优势,可以轻易通过法案的提案、委员会初审、“三读”。台湾的“公投法”就是在民进党人数优势下,于2017年12月12日做出修正,大幅降低法案通过的门槛,以致去年竟有10项“公投案”与“九合一”选举一起投票,因而导致投票过程混乱、冗长的情况。

民进党立法机构党团干事长管碧玲17日晚间,就本次“公投法”修正举行记者会表示,上次“公投法”修正,降低公投联署及通过的门槛,去年11月24日第一次试验造成许多乱象,社会有高度共识,若“公投”还要跟选举绑在一起是“双输”,更被拿来政治操作,失去核心价值,没有理性、充分的集体思辨,只留下社会分歧。

管碧玲说,这次修法民进党“绝对没有政治私心”,是要解决上次修法降低门槛后产生的新问题,“这是在历史进程中,必须承受一次又一次的试验”。

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则通过新闻稿指出,民进党大开民主倒车,为了2020选举考虑,不惜违背当年争取松绑“公投”的行为,以多数暴力“扼杀公投、背弃民主”。国民党团强调,民进党未经委员会审查强悍修正“公投法”,是为了政党私利,终将自食恶果,呼吁台湾民众在2020选举中,以选票制裁“鸭霸”、傲慢的执政党。

事实上,台湾的“公投法”真正的症结,不在是否与选举捆绑或脱钩,而是在于2017年底的修法大幅降低公投门槛,导致公投泛滥。

而更重要的是蔡英文当局完全将“公投”政治工具。按台湾法令规定,如果公投案通过,权责机关必须做出“必要处置”。2018年11月24日国民党提出的“以核养绿”公投获得通过,时任台行政机构负责人的赖清德表示尊重“公投”结果,不再以2025年为达成“非核家园”的期限。但蔡英文却在11月29日说,“公投”投的是“电业法”,“非核家园”目标是写在“环境基本法”里,所以“2025非核家园”目标不会变,完全无视“公投”结果,把“公投”当儿戏,“公投”结果于己有利就遵照执行,于己不利完全无视。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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