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人死刑1人无期广西梧州特大毒品案一审宣判
正义网梧州6月17日电(通讯员冯石榕麦一凡)6月1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藤县人民法院对黄红强涉嫌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罗开龙、蒙天龙、孙春刚涉嫌运输毒品罪案公开宣判。同日,受黄红强雇佣的黄庆国、罗名喜涉嫌运输毒品案公开宣判。
此系列案件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达37971.03克,海洛因达92551.54克,是梧州市目前破获涉毒量最多的毒品犯罪案。梧州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参加宣判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家属等社会各界人士70余人现场旁听了此次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黄红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罗开龙、蒙天龙、罗名喜、黄庆国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春刚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