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联动扫黑抓捕到判决仅用三个月

日期:06-15
公检法黑恶势力斗争

原标题:公检法联动扫黑抓捕到判决仅用三个月

2018年,一个专门以保车为名收取大货车司机“保护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哈市警方打掉。哈市政法机关启动联动机制,公、检、法通力配合,在依法惩治的基础上,快侦快诉快判快结。

2018年5月30日,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接到货车司机张某举报:在哈市哈阿高速入城口长江路华南城附近,有一个以王某某为首,以社会闲杂人员张某、季某等人为骨干的组织,多年来以保超载货物运输车辆为名,收取“保护费”的犯罪团伙在活动。他们对过往的超载货车强行堵截、威胁恐吓、打砸车辆,逼迫司机参与保车交钱,严重侵害和影响了广大个体运输户的经济利益。香坊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

2018年6月10日,专案组圈定该犯罪团伙的活动区域,摸清了其组织框架、经济脉络、人员结构及犯罪手段等,确定了该团伙是以王某某为组织指挥者,以张某、王某、绰号“小宇”为骨干分子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几年来,王某某的流水进账就多达1300余万元。2018年7月23日夜间,市区两级警方集结80余名警力,在全市多个地点同时收网,该团伙主犯王某某及骨干成员张某、王某等全部落网,抓获组织成员19人。

哈市政法机关随即启动联动机制。2018年8月30日,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对王某某批准逮捕;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王某、张某等人批准逮捕。2018年10月25日,香坊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王某某等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十五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评论

依法惩治快诉快判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置人民群众于惶恐之中,更破坏着一个地方的法治环境,损害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甚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念。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快侦快诉快判快结,打出迅雷之势和高压态势,才能增强群众的信心和参与度,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经过一年的打击遏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办了一批影响大、震动大、群众反映强烈、天理国法民心不容的涉黑涉恶涉“伞”涉腐重大典型案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将有一大批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环节。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充分做好准备,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起诉、审判工作,确保黑恶犯罪依法受到应有惩处。

“法者,治之端也。”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转、公平正义的实现,基于法治,也成于法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只有遵循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展现法律的权威性,最大程度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能和社会效益。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和区分“黑”“恶”“乱”的不同性质定位,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依法严惩,打好黑恶案件依法快诉快判“司法战”,把每一起案件都办得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全市政法机关在打击涉黑恶犯罪事实、处置涉黑恶财产时要形成合力,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快侦快诉快审快判长效机制,协同联动、同步上案,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正高效,以雷厉风行的举措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以办案效率和效果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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