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河湖长制助力改善生态环境
6月11日,精河县托里镇镇长、河段长尼·加甫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了巡查。尼·加甫说:“我们镇村两级干部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每个月至少巡查两次,发现污染问题、河道两侧有垃圾或私搭乱建等情况,我们会及时上报,迅速进行处置。”
2017年8月,精河县接到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转办件后,严格督促12家砂石料厂按照整改要求将生产及生活设施全部退出河道及其保护范围,并对已破坏的河道及河岸实施整治,利用尾料加固堤防,回填河道采挖坑,平整采挖场,确保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精河县共有大小河流29条、湖泊3个。近年来,精河县积极推进河湖巡查治理,坚持巡河、执法、治水并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落实河湖长制,实现了河湖“网格化”管理,构建起全面覆盖、层层履职、责任到人的治水监管体系,切实做到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同时,精河县严格压实河湖长巡河责任,确保每条河段每周开展一次保洁清面行动。在强化河湖长巡查责任的同时,精河县积极推进河道确线划界,为河道管理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县域内的河流湖泊有人监督、有人管护。随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精河县水环境持续变好,水生态持续改善。
精河县水利局主任科员阿合买提江·阿孜木汗说:“河道确线划界把河道划界到每个乡镇和村组,促进人人参与管护,把河道湖泊管理好、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