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督查18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月12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消息,省政府安委办从6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督查,省政府安委办专门成立工作领导组,并派出三个督查组,重点对全省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18个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以下简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抽查检查各行业领域相关企业1至3家。
据了解,省政府安委办对各部门和相关企业督查的重点内容也分别作了详细安排。在部门重点内容督查方面,要督查制定和落实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情况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高边坡隐患排查、护林防火专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检查)的情况并制定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计划的情况。同时,督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的情况,高危行业领域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情况,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应急管理预案修订及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推进落实情况,制定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办法的情况等。
在企业重点内容督查方面,要督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手续、证照情况,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同时,督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的组织开展情况。此外,督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构建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和演练情况,对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行业标准等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对被检查的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督查组整改意见要求,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王钰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