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二污普”普查助力城市大气治理
随着哈尔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哈尔滨市针对本地大气治理工作也在不断推进,普查数据成为大气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哈尔滨市为解决供暖期大气污染问题,根据相关普查数据,与气象部门联手,采取错峰起炉、梯次限产停产等方式,保障城市空气质量。
此次“二污普”工作中,确定列入阶段普查对象的污染源企业共计10717家,其中工业污染源企业8409家。其中供热、供电企业的排污量相对较高。根据相关普查数据,每年供暖期初期,由于供暖锅炉集中起炉供热,造成短期内污染物集中排放量较大,对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每年10月份,都是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
2018年供暖季,哈市根据气象扩散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适时调整起炉时间,采取并网、联网、趸售、调峰备用等停用燃煤锅炉54台,错峰起炉213台,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和环境动态,提前预判污染天气发生时间,适时启动相应预警。全市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启动分预案,落实响应措施。2018年秋冬季首个重污染天气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哈市在10月供暖季圆满收获31个“好天儿”。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2019年,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与气象部门联手,充分发挥市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作用,提升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完善供暖季初燃煤供暖锅炉错峰起炉计划,在重污染天气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梯次限产、停产,有效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将加强联合会商机制,完善哈尔滨市环境气象监测服务系统,完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建设。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如预测未来环境空气质量符合预警启动条件,会及时提出预警启动建议。
为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梯次限产、停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企业已签订了减排承诺书,相关信息都在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布。同时,明确应急响应优先次序及不同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工艺环节,做到“一厂一策”。保持和巩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以2015年为基准年,2019年PM2.5浓度下降至52微克/立方米左右,比2015年下降25.7%左右,力争降至50微克/立方米左右,比2015年下降28.6%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至21天以下,比2015年下降5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6%和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