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处罚力度加大,违反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新规或永久禁入
新规从提出到出台历时6年,如何平衡发展和监管是难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6月12日从国新办吹风会上获悉,今后如违反《条例》规定,最严将永久禁止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
另外,为加强对生命科学研究、医疗活动的规范和管理,我国将加快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和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立法。
为何历时6年方出台?
难在如何平衡发展和监管
人类遗传资源被视为人类重要的“生命说明书”。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解释说,人类遗传资源在科学层面有两层意思,一方面,人类遗传资源在探寻人类生命本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能够对疾病发生发展的机理和机制有更多的了解。
1998年,科技部、原卫生部曾联合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但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生物技术研究活动快速增长,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是多民族的人口大国,具有独特的人类遗传资源优势,但是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不够规范、缺乏统筹;人类遗传资源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增多,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非法外流情况时有发生;《暂行办法》的法律层级不够高、法律责任不健全、处罚条款不明确;现有管理体制也存在各方主体责任不明、分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突出问题,司法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条例》草案。徐南平透露,《条例》从提出到出台历时6年,难点在于如何在发展和监管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在讨论的过程中,一直坚持一条原则就是管理要为发展服务,发展永远是第一要务。人类遗传资源首先它具有资源属性,资源要保护好,更要合理使用。”他说。
新规实施后如何监管?
最严永久禁止从事遗传资源活动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吴远彬表示,《条例》出台后将加强对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
“去年我们成立专家组对重点应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研究活动的部分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科研单位、企业都做了相应的检查。”他说。
《条例》除明确规定罚款金额以外,对情节严重甚至特别严重的,一定期限甚至永久禁止从事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等处理。
司法部立法三局负责人彭高建在吹风会上透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生命科学研究、医疗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国务院还将加快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和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共同构成全过程的监管链条。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彭高建说。
新京报记者许雯编辑陈思见习编辑丁天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