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开展民事发改瑕错案巡讲

日期:06-12
审监晋城中院

原标题:晋城中院开展民事发改瑕错案巡讲

“赵某只在这个公司承包的工地干了一个月,证明不了接受公司管理及该公司为其支付劳动报酬,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本案属于适用法律明显错误。”5月22日,在泽州县法院民事发改及瑕错案件研判会上,晋城市中院审监庭庭长、员额法官李凌云对一起瑕错案件进行了讲评。这是晋城中院审监团队今年在全市法院开展民事发回改判瑕错案件专题分析讲评的第6站,也是最后一站。

晋城中院在“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类案专审”。2018年,该院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四类案件交由审监庭审理。随着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李凌云发现,在审监庭办理的上诉案件中,个别案件一审存在瑕错,包括采信证据、理解法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问题,甚至存在适用过时的司法解释等问题。为了有效避免这些问题,李凌云和她的团队决定利用业余时间把典型的瑕错案件整理出来,去基层法院巡讲。

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晋城中院审监团队通过办案中发现、合议庭讨论确定,精选了审监庭2018年发改的30个案件,逐案写出瑕错分析报告。随后,由李凌云带队并主讲,前往全市6个基层法院,举办民事案件发改研判会。

研判会上,审监团队将二审合议庭对具体案件的办案思考、对具体法条的理解、对证据的分析、包括心证过程的推演展示给大家,尤其是瑕错原因分析部分,从事实、法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直观的分析。同时,还把发现的一审办案过程中二十多个普遍存在的不规范的细节性问题进行提示。通过对这些瑕错的披露,直观地明晰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标准及程序要求,理清案件的裁判思路,使两级法院法官进一步形成共识,加强责任心,提高了两级法院的案件质效。

据悉,5月21日,晋城中院案管处下发了全市法院2019年第13期审判管理情况通报,以审监庭此次巡回点评的案件为主要内容,对民间借贷等类型化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并传达至全市法院办案人员学习。文件还要求,要形成案件质量双向监督效应,基层法院认为发改不适当的案件,要及时向中院反馈,提请中院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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