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民事检察和解机制消弭一起宅基地纠纷

日期:06-12
黄岛和解检察官

原标题:青岛黄岛:民事检察和解机制消弭一起宅基地纠纷

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于红燕黄治华)近日,年近古稀的老人于起功再次走进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与之前不同的是,他满是皱纹的脸上有了笑模样:“感谢检察官,让俺40多年前分的老屋有了说法。”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于起功和于起实是兄弟俩。1973年分家时,哥哥于起功分得三间老屋的西面一间半,弟弟于起实分得东面一间半。1974年,于起功重新申请了宅基地后搬走,将自己的一间半留给了弟弟及父母居住。

让于起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本意是将老屋借给弟弟,于起实却于1987年将三间老屋办理了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5年初春,于起实又将该三间老屋推倒重建。重建期间,一直不知情的于起功也想一起出资,于起实说,既然房子是自己住,就不用哥哥出钱了。过意不去的于起功便出工出力,帮助弟弟建起了四间新房。

时间转瞬。十年间,一直打光棍的于起实成了家,有了妻子和一名继子。兄弟俩却因各种家庭琐事起了争执。2015年8月,于起功要求于起实归还自己的房子,于起实一口拒绝。

几天后,不甘心的于起功再次来到于起实家,本就心有不快的老哥俩,再一次争吵起来。于起实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出警后,了解到相关情况,认为兄弟俩是因为家庭琐事引起的争执,便只是劝走了于起功,对于房子的事未予解决。

于起功感觉很委屈。重新建房又拿着房产证的于起实也觉得自己有理。于是,两人便找到了村委会要求主持公道。然而,此时距离分家已经过去40多年,村委会的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根本不了解事情始末,也没能给出个说法。

无奈之下,2016年1月,于起功起诉至青岛市黄岛区法院,请求依法确认涉案老屋西面一间半房屋所有权归自己,要求于起实搬出该房屋。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于起功与于起实分家所得的原房屋已被推倒重建,房屋拆旧建新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审批,而该审批事项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故一审驳回了于起功的诉讼请求。不服裁判结果的于起功,又先后提起二审和再审。结果,二审维持了一审的裁定,2018年9月,山东省高级法院又驳回了再审申请。

拿着分家单,于起功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自己明明分得了一间半老屋,当初也是因为兄弟手足关系才借给弟弟,怎么过了40多年,自己的房子却要不回来了?难道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了?

今年2月,于起功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后发现,不论是公安、村委会还是法院裁判,都没有解决实体性问题。该案程序上已经结案,但兄弟俩的矛盾却因为多年诉讼一再加重,老房子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就案办案,一纸案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答复,只会让矛盾纠纷雪上加霜,检察官认为,要想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检察环节实现和解。

确定了办案思路,该院立即启动了检察和解机制。然而,因多年诉讼而僵持的老哥俩,根本不愿坐下来一起商量。检察官决定分别走访。其间,不论是于起功还是于起实,见到检察官后只是一味地重复自己的“冤屈”,根本听不进检察官的劝告。于是,检察官再次调整工作思路,从小辈入手,分别找到于起功的儿媳和于起实的继子释法说理,做通工作后通过小辈劝说父亲。果然,这招起到了效果。于起功和于起实同意坐下来谈,于起实愿意对哥哥的损失作出补偿,但是具体金额没有谈拢。

和解眼看要再次陷入僵局。为了确定具体合理的金额,检察官专门请教了区拆迁办工作人员,参照有关标准,提出由于起实支付5万元补偿金,最后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前不久,双方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署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这件经历三次诉讼的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检察工作就是要做到老百姓心坎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老百姓‘赢’,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就是我们在这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介绍,2018年以来,该院已成功和解7件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受到了群众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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