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5起"套路贷"案件9人被集中提起公诉

日期:06-10
被害人套路案件

原标题:上海宝山:5起"套路贷"案件9人被集中提起公诉

正义网上海6月10日电(记者林中明通讯员刘晓曦)在向被害人出借钱款的过程中,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额达一倍甚至数倍的借款合同……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对5起“套路贷”类涉恶案件9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某、许某等人经预谋,以被害人吕某的房产作为抵押,与吕某及其朋友钟某签订人民币23万元的借款合同,钟某实际到手8万元。随后,王某又安排吕某向许某借款平账,以上述房产为抵押,签订人民币45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30万元归王某所有,其余由另几名被告人瓜分,被害人吕某、钟某分文未得。

几月后,吕某继续在许某的安排下,办理了上述房产的全权委托公证,由许某出资,让吕某再次签订55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47.1万元用于归还上述45万元平账的债务,其余7.9万元由许某等人瓜分,吕某分文未得。最后,被告人许某在吕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房产以85万元出售,后将卖房所得钱款瓜分。

记者从宝山区检察院办理“套路贷”案件的检察官处获悉,此次起诉的另4起案件被告人均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在向被害人出借钱款的过程中,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并通过银行流水记录制造被害人已取得所有虚高借款的证据;然后再以各种方法找借口,以被害人违约为由,迫使被害人按照虚高的借款额还款;如被害人无力还款,便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其以旧借款平账,新借款重复上述步骤,大幅度垒高借款金额。通过反复操作,将被害人借款金额累计至数倍以上,再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迫使被害人抵押房产甚至将房产全权委托公证后直接过户,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与房产。5件案件涉案金额总计600余万元。

本次起诉的5件中有4件案件为共同犯罪,被告人分工明确,有固定流程。其中被告人扮演的角色有放贷人、讨债人、平账人、受托人等等。有些案件被告人甚至提前策划了整个诈骗流程,明确实施者与借款者,就等寻找目标“入套”。2018年以来,该院对“套路贷”犯罪等涉恶类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已对31件88人“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其中17件42人已经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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