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全面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报讯(首席记者陈维灯)6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重庆全面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废行动”),时间持续至2020年10月,以推进固体废物从乱堆乱放到分类、规范、科学处置转变,督促各区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和倾倒案件多发态势,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长江生态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范围包括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各区县)全域。重点为长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两侧现状岸线向陆地延伸10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重点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统一部署,此次清废行动将分阶段进行。即日起至9月为摸底核查阶段,各区县将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范围,对辖区内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摸底,对自查出的问题点位形成问题清单,并在“清废App”上填报,及时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积极推进问题整治。
截至2019年5月31日,我市共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疑似问题点位59个(其中卫星影像疑似问题点位58个,2018年排查问题点位1个),涉及我市12个区县(万州6个、黔江1个、南川4个、长寿1个、綦江3个、荣昌3个、武隆2个、奉节6个、巫山10个、彭水18个、石柱1个、云阳4个)。目前,12个区县已对59个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在App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核实率为100%。
此外,2019年9月至10月为核查督办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为分类整改阶段,2020年3月至4月为核查销号阶段。
开展清废行动期间,各区县还将在“一报、一网、两微”设立专栏,全面公开并分阶段宣传“清废行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