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渭南加快推进秦岭北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据陕西日报消息,6月6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渭南市积极推动秦岭北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过去,渭南市在秦岭北麓进行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据调查,秦岭北麓渭南段露天采石矿山69处,破坏面积约5000亩,破坏区域点位多、治理难度大、资金需求量大。渭南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并通过示范引领,大力推进历史遗留、无主及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渭南市确定了由外及内、由表及里、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治理“三区两线”范围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积极督促相关县区基本查明了秦岭北麓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现状,指导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确定了重点治理区域,建立了治理台账,落实了一点一案的基础工作,要求县区设立专项资金,确定生态环境治理示范点,通过选用高次团粒喷播、台阶复绿、V型植生槽等多种治理工艺,进行高陡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验。2018年对22个矿山地质环境示范点进行治理,完成治理面积858亩。
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渭南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矿山企业按标准提取治理基金,及时履行治理义务。同时,渭南市建立对新建、生产矿山办理各类业务的会审制度,避免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据了解,今年,渭南市将进一步加大秦岭北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渭南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秦岭北麓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实施意见的函》《关于做好2019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施计划,要求2019年相关县区确定生态环境治理示范点12个,计划完成治理面积1500亩,重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矿山地质环境具体问题整改,确保到2020年,秦岭北麓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刘艺龙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