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委会追求“锦上添花”的短期项目,社会组织吐槽无力深耕社区
摘要:社会组织应该提供“造血”功能建设,而不是直接给居委会“输血”。
在基层社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越来越多,但到底有多少真正用到社区治理中?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居委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社会力量参与居民治理”专题座谈会。
“企业注销难,社会组织的注销也挺难。”上海百益社区服务中心创始人闫加伟谈到,有个社会组织曾办理注销,当时账户里还剩下5万元,这家社会组织想进行捐助,结果为了这事还交了1万多元的税,而整个注销过程前前后后花了两年时间。
在闫加伟看来,社区治理已从唱唱跳跳的自娱自乐型,转入深度治理阶段,“一到深度治理,就会涉及利益、产权、观念等问题。”闫加伟说,比如养宠物的背后就涉及观念的冲突,而深度治理,需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合法合理的需求和利益,这就需要培育社区治理的内生力量,而不仅仅是靠行政管理。
半淞园路街道治理家园服务站站长陆应峰认为,在处理业委会、居委会、物业“三驾马车”的关系时,依法依规意识很重要。他举例说,业委会换届中会碰到很多矛盾,有个小区规定,70岁以上不得担任业委会成员,“有位参选居民超过70岁,他找到我们服务站,表示这是上一届业委会的规定,我们纠正他,这是业主大会通过的制度,如果要修改这一条,就要开业主大会。”
“社会组织就是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静安区社区服务协会会长朱梅珍谈到,在做一些社区项目时,发现有的居委干部对民情很不了解,不像以前的居委干部头脑一拍就知道几号几号是谁,有的年轻人有活力、有文化,但对社区的感情不足,“你问他找一些志愿者,他两手一摊表示无能为力。这样我们即使做项目,也很难在社区推进。”
来自上海澜途社会工作事务所的邹莹表示,不少居委会追求短期的、可见的、锦上添花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只有三个月到半年时间。而社区治理往往是长期性的,社区项目也该有一段时间的酝酿,这种急功近利式的项目引进效果往往差强人意。
“如果让多元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居委会的角色就像管家一样,如果居委干部不能接纳,那么再好的资源也进不去。”来自闵行区利群社会工作事务所的柴定红说,很多社区治理的项目要用自治的方式来解决,“项目做完以后,团队带起来了吗?议事规则有了吗?如果都没有,这个项目难言成功。”她表示,现在大量的社会组织还无法深耕社区,专业的组织不深耕、本地的组织不专业。因为购买服务短期化,今年购买了,明年不知道有没有,所以只能短期内做一点盆景式的、锦上添花的东西,这样就不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因为专业性不够。
“社区引进的项目要能够持续运作,而不是团队走了,项目也完结了。”市人大代表屠函英认为,社会组织应该提供“造血”功能建设,而不是直接给居委会“输血”,否则今年输血明年还得继续输,她建议对社会组织重新定位,在政策设计上要考虑长远。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