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原副院长刘冀民涉嫌受贿罪 检方决定逮捕

日期:06-06
受贿罪副院长刘冀民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冀民决定逮捕]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冀民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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