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写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日期:06-06
巡察整改扶贫

原标题:来宾:写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某单位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作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居然不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免保教费政策宣传和落实不到位、帮扶对象识别不精准;“双高”项目管理混乱,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验收流于形式,涉嫌虚报冒领补贴……”这是来宾市在开展第六轮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

中央第二巡视组进驻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后,来宾市组织各县(市、区)党委同步启动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29日至今年1月11月对15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巡察,发现一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向市、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95条,形成农村产业合作社、教育保育费等问题的专题报告8个。

来宾市狠抓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写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建立书记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制度和巡察意见书,进一步完善市委书记专题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席反馈会议、巡察整改情况月报告、问题线索督办等制度,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巡前对照检查、巡中立行立改、巡后督促整改,形成巡察整改“闭合效应”。

创新执行“抄告制”,做好“挂单销账”与跟踪督办,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县两级已向31个单位,41名领导干部发出“抄告函”或巡察意见书,督促115个单位(部门)落实整改工作,提出整改建议361条。针对发现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问题开列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同时,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相关责任的追究。(来宾市纪委监委谢世康)

首旅集团:开展“懂法知规守纪”主题教育月活动 首发集团:监督建议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