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是非法持有毒品还是贩卖毒品?检方抗诉二审改变定性
是非法持有毒品还是贩卖毒品
陕西周至:依法抗诉一起涉毒案,二审改变定性增加刑期
正义网讯(记者岳红革通讯员冠沁黄诗盈)近日,由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提出抗诉,西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柴发权涉毒一案,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将原判非法持有毒品罪改变定性为贩卖毒品罪,将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收缴在案毒资9.87万元。
柴发权贩毒一案由周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后认定:2017年11月,姜某(另案处理)在被告人柴发权处以200元购买过毒品。随后,公安民警在姜某的带领下,将被告人柴发权抓获,并从其居住的房间内查获毒品海洛因46.278克、电子秤两台、现金9.87万元,同时,从其相关住处查获制毒工具若干。
2018年8月,周至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柴发权提起公诉,但周至县法院经审理认定,柴发权贩卖毒品证据不足,也未认定查获的9.87万元系毒资,于2018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柴发权犯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周至县检察院对该判决审查后,认为该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误,导致定罪错误和量刑错误,当即提出抗诉。西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
今年2月,西安市中级法院决定依法对此案进行二审,市中院认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并于5月16日对该案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