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上隐身“钓鱼”敲诈涉恶集团被“团灭”
2018年6月以来,松北区李某某、何某某、杨某、田某等11人结为涉恶集团,以李某某、何某某为首要分子,有分有合地在哈市松北区、呼兰区以网络艳遇、怂恿酒驾、驾车碰瓷为手段,实施多起敲诈勒索案。他们以女性同案通过“陌陌”等聊天软件约被害人见面,就餐期间唆使被害人饮酒,餐后再怂恿其酒后驾车,其他同案人则事先驾车埋伏在附近,故意追撞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并对被害人以酒后驾车肇事报警相威胁,实施敲诈勒索。
2018年6月13日晚,负责“钓鱼”的赵某某(女)通过“陌陌”聊天软件约到被害人王某一起吃饭,席间热情地劝酒。美人当前,王某来者不拒,几瓶啤酒很快下肚。酒足饭饱之后,赵某某让王某驾车离开饭店送其回家,王某刚把车开出去没多远,早已等候在店外的李某某等人立即驾车撞了上去。与此同时,李某某的同伙也驾车赶到“事故现场”壮声势,几人以王某酒驾为由敲诈钱财,否则就报警。眼见对方几名彪形大汉把自己围在中间,又害怕被查出酒驾,王某只好掏出了25000元“私了”。此后,李某某等人频频使用这一招,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8起,涉案金额11万余元。
2018年10月10日,松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何某某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10月25日,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宣判,依法分别判处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依法判处孙某等9名被告人6年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和12万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