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去年收获251个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
《2018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发布
成都的环境越来越好成都日报资料图片
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了《2018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以数据、图表形式,直观反映出成都2018年大气环境、水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指数等方面状况,显示出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进一步下降。据悉,本次发布的《公报》是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发布的环境状况公报,在环境质量状况方面通过生态要素的增加,体现了新机构的新职责。
关键词:大气环境
NO2和O3已成空气质量改善
面临的重要问题
2018年,成都市持续制定实施“成都治霾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通过精准治霾、狠抓落实、加强督查等一系列举措,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得到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1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比例70.3%,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其中,全年空气质量优56天,同比增加21天;良195天,同比减少5天。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较四川省下达的年均浓度目标(55微克/立方米)低4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值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值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值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值为1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
针对公众最为关心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2018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虽然大幅下降,但从全年情况看仍时有发生,全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共计6天,发生在冬季的有5天。他指出,通过对重污染过程的回顾分析发现,当污染进入累积期后,PM2.5以二次转化为主,尤其是中心城区内硝酸根占比明显增加,二氧化氮和臭氧已成为成都市空气质量改善面临的重要问题,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贡献不容忽视。
关键词:水环境
优良水断面占比超75%
《公报》显示,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成都市地表水水质总体呈良好,106个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80个,占75.5%;Ⅳ—Ⅴ类水质断面21个,占19.8%;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4.7%。主要污染河段为岷江水系的江安河、杨柳河和白河,沱江水系的驿马河。
监测结果显示,岷江水系成都段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段为江安河、杨柳河和白河;沱江水系成都段水质总体呈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段为驿马河。
在湖泊、水库这类水域中,我市共有省、市控湖库监测点位12个,除长滩湖监测点位总磷超标外,其余11个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2018年成都市政府所在地3个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五厂、水六厂、水七厂)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09项全分析指标全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要求。”该负责人介绍说,各区(市)县24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2017年持平。1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相对稳定,全年水质达标率为99.88%。
关键词:生态环境
都江堰环境状况明显变好
在生态环境方面,《公报》显示,2017年成都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5.16,生态环境质量属于“良”。上述负责人解释,生态环境指数是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一系列指数的综合,包括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等,75以上为优,55-75为良。因遥感解译工作量大,且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
与2016年相比,2017年成都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由65.94下降至65.16,指数变化幅度│ΔEI│<1,属“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无明显变化”,20个区(市)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介于43.38—76.75之间,其中,大邑县、都江堰市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了“优”级,13个区(市)县达到了“良”级,5个区(市)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一般”。全市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较差”和“差”的区(市)县。
与2016年相比,2017年20个区(市)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ΔEI)为-7.82—4.60,其中:都江堰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3≤ΔEI<8,属“生态环境质量较大波动,明显变好”;蒲江县、青羊区、金牛区、新津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3≥ΔEI>-8,属“生态环境质量较大波动,明显变差”。
关键词:辐射环境
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018年成都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根据现场发布人介绍,通过对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气溶胶和沉降物、空气中氚化水和降水、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等样品分析,在环境放射性水平方面,我市大气、水体、土壤等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环境正常水平,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通过对全市典型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的监测可知,核技术应用场所周围环境中的辐射年累积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规定的对公众和职业人员受照剂量的限制要求。
同时,通过对四川宾馆、石室初中青龙校区、504中波台、川师本部(南大门)、省委党校、天府广场、通美大厦、成华公园、锦城公园9个点位的监测可知,综合电场强度为0.314—5.55V/m,工频电场强度平均值为0.15 V/m,工频磁感应强度平均值为0.032μT,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应频段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通过对504中波台、玉林变电站、新都520台电视广播站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可知,主要伴有电磁场或产生电磁辐射(非电离部分)的设施周围环境中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综合电场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应频段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记者缪梦羽)